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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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民  政  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
收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20〕89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健康有序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增添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收费行为不规范、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均应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合理安排支出,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按照非营利性原则,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湖南”“全省”“地区”“全国”等字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
    (四)清查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按规定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湖南”“全省”“地区”“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或职称评审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含笔试、面试、答辩等)、鉴定费、评审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抽查。2020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2021年3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六)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确定的会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调整。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省民政厅负责)
    (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破除垄断,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推动价格降低;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要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建立调定价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对于其他能够由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等部门及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2020年底前,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严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强化收费源头治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明确的范围、标准、时限,坚持“应脱尽脱”原则,在2020年11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脱钩改革任务,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各地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查,对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运作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探索完善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运转失灵、服务缺位、长期不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对于业务范围狭窄、经营十分困难、会员大量减少或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商会,可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力度。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别对未脱钩、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各级政府要落实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和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举报系统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及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行业协会商会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行业企业自律,并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制修订,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治、服务企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国家相关部委,2020年12月底前将我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情况进展和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省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对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高度,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导、通力配合,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零容忍”。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解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将新规定、新要求传达到广大行业协会商会中去,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利好政策和声音传递到广大市场主体中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守住不违法违规收费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节俭办会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各项涉企收费金额,积极营造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认真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专项清理,严查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行为,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