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多措并举 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来源:      阅读:1495次

县公安局多措并举 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支持服务企业、推动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全面优化辖区企业经济发展环境,桃江县公安局强化举措,不断巩固和提升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科学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企业帮扶责任。优化发展环境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为此,县公安局成立了企业发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清平任组长,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贺益军任副组长,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纪监室及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工作。2016年4月上旬,根据市局安排,县公安局共摸排清理重点企业16家,一一明确了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

  二、强化警企联动,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县公安局在桃江经济开发区、桃花江核电厂区及益马、益娄、常安、马安高速等重点项目工程处分别设立了专门警务室、执勤室或工地“110”,配备专职民警担任执勤民警,努力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主动服务到哪里。县局领导积极加强与辖区内重点项目、支持服务小组、项目所涉村、业主方、施工方的联系沟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通报重点工程(企业)治安形势,开展警情研判,征求管理服务工作意见。不定期参加项目碰头会和协调会,将近段时间存在的问题摆上桌面,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向企业预警通报侵犯企业的犯罪案件情况,帮助企业完善各类防范、整改措施,增强企业的防侵害和安全生产能力。

  三、强化安全监管,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防范检查,通过检查,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责令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单位内部稳定、生产安全、经营有序,不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6年以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所有涉爆企业及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

  四、强化打击处理,创造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对涉及影响企业生产的盗窃、破坏企业设施设备和诈骗企业物资、产品等重大刑事案件,县局领导直接督办,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对侵犯企业的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等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露头就打、依法严惩;对为谋取利益而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案件,严肃查办。2016年以来,共侦办涉企案件15起,刑事拘留11人,逮捕3人,取保1人,行政拘留19人。2016年5月,治安大队成功侦办“4.29”陈某章等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抓获扰乱常安高速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16人,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保障了重点工程项目良好的施工环境及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