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商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阅读:86次

  商办流通函〔20208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号)要求,做好商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3月7日福建泉州用于返工人员隔离的酒店发生坍塌事故,教训深刻,催人警醒。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商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人民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推动商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在当前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更要把安全作 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 领导下,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深入分析商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加强情况预判,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企业加强复工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守牢安全底线。要坚持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企业销售模式和业态创新发展,把安全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把好复工复产安全关。

三、坚持常抓不懈,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指导超市、批发市场等流通保供企业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消毒用品、易燃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物资乱堆放、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防止忙中出乱;配合有关部门指导餐饮场所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参与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国家级经开区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做好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本地区企业严格落实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境外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定。

四、加强工作宣传,做好值班值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加强自然灾害监 测和事故研判,及时反馈重要信息,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复工复产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要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关注自然灾害天气预警预测,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提高应对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