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租赁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来源:      阅读:5945次

桃江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租赁优惠政策

      一、租赁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纳税强度达到100元/平方米/年,且在园区依法注册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租金标准
  单层厂房的优惠租金为8元/平方米/月,多层厂房的优惠租金第一层为8元/平方米/月,二、三层的优惠租金为7元/平方米/月,四层的优惠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员工宿舍、食堂等设施的优惠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办公楼的优惠租金为8元/平方米/月,租赁整栋厂房以上的优惠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
  三、奖励政策
  ①对租赁期限三年以上的入驻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第一年免租金。
  ②对当年纳税强度达到350元/平方米(只计算厂房面积)以上的工业项目,租金全免(先交后返)。
  ③重大项目优惠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或年创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形式实行特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