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来源:办公室      阅读:16次

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15:3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

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湘发改办〔2023〕8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22〕18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执行。原有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湘发改办〔2018〕549号)同步废止。

凡列入目录并已安排财政预算的服务事项,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照目录执行。执行中确需新增目录外的购买服务事项,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组织调整修改指导性目录。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